进城定居的村民不需要农村的房子,但也有村民在农村还没有宅基地。为了盘活农村的存量宅基地资源,避免闲置房屋资源的浪费,现有了四种整治农村闲置房屋的措施,要注意的是,有一种情况村民拿不到补偿。
措施一,自愿退出宅基地
若村民在城市生活的很好,不想回农村。那么,家里的宅基地留着也没有什么意义。为了不让宅基地闲置,又能让村民有所收益,国家推出了自愿退出宅基地政策。村民可以向村集体申请退出宅基地,村委同意后给予村民补偿。
措施二,闲置房屋拆除复垦
闲置房屋拆除复垦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,主要是对农村闲置的房屋及其周边的建设用地拆除后进行复垦,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,复垦后的土地无偿交由原土地使用者耕种和管理。
措施三,转让给其他村民
宅基地是国家给予村民保障基本生活的资源,村民有使用权,但是没有所有权,因此村民不可以自由转让宅基地。但也不是不能转让,在获得村集体的批准后,村民可以将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。
措施四,村集体收回后再分配
这种情况主要针对,长时间闲置的宅基地、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修建以及无人继承的房屋。这些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,由村集体收回,然后再分配给需要宅基地的村民,这种情况下收回宅基地没有补偿。